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驻越南使馆提醒中国公民请勿携带、使用或生产电子烟

近日,越南收紧了对电子烟的管制,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发文提醒中国公民近期来越注意事项,其中特别提醒了请勿携带、使用或生产电子烟。

文中称,根据越南政府第371/2025/ND-CP号法令,自2025年12月31日起,个人违规吸食电子烟将罚款 300万至500万越南盾,并被强制没收及销毁相关产品。

对于场地管理者,允许他人在其管理或拥有的场所内使用电子烟,将罚款 500 万至1000万越南盾。对于机构,若违反上述规定,罚款额度将是个人标准的两倍(最高达 2000万越南盾)。对于严重违规者,如涉及大规模非法贸易或生产,最高可能面临 5 年监禁。

近期已有公民反映,因携带电子烟导致入境受阻。中国驻越南使馆郑重提醒广大来越公民,请勿携带电子烟或加热烟草制品入境,以免面临罚款、没收或更严重的法律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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